安全生产法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国家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作业条件的改善,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法律规范。进一步讲,安全生产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中关于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间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所发生关系的准则。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1、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保护国有资源。
  3、保护生产经营的设施。
  4、防止公害,保护环境。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两方面:一是技术标准,用以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另一是管理制度。根据社会制度和自然规律,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层次越高,具体技术问题越少,而着重规定监督体制和制定安全与卫生标准的程序。

  安全生产法的特点

  1、它的内容含盖了大量的各类的技术规范,这些技术规范是为了有效、安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制定的。它是依据自然规律规定人们在生产经营劳动过程中如何使用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行为规范;

  2、安全生产法作为法律出现,有其法律规范的强制性一面,因此它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因为,违反所规定的技术规范就会产生一些后果,不仅危及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而且会造成生产经营上的损失,甚至还会给周围社会环境造成危害。因此,为了维护一个国家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统治阶级就有必要通过国家,把关人员遵守一定的技术规范,规定为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违反此项义务,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依法受到制裁。所以,遵守以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就其本质来说,仍然是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超阶级的。

  安全生产法在中国

  1922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处提出的《劳动法大纲》中即提出了劳动安全检查的内容。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内容。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分别制订过,劳动保护条例》(草案)和《劳动保护暂行条例》。

  1949年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应对工矿企业的安全卫生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在1951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上起草了《劳动保护检查员条例》(草稿)。但由于种种原因,劳动保护立法工作一直进行缓慢。为保证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稳定发展,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我国的安全生产法规从层次上得到了提高,在法规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即考虑了当前我国的各项经济改革的实际情况,又考虑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较好地处理了法的稳定性与深化改革开放的关系,明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企业负责,国家监督,行业管理,群众民主监督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对法中所涉及的各类机关、团体、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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