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是出口商应进口国海关要求出具的一种单据,基本内容同普通的商业发票类似,其格式一般由进口国海关统一制定并提供,主要是用于进口国海关统计、核实原产地、查核进口商品价格的构成等。
海关发票的作用
1、供进口商报送核查货物与估价征税之用。
2、提供货物原产地依据。
3、供进口国海关核查货物在其本国市场的价格,确认是否倾销等。
4、便于统计。
填制海关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1、海关发票的填制,重点在于证明原产地和商品的FOB价值,所以,“产地”栏不能漏填。如果以CIF或者CFR成交的商品,必须正确计算运费及保险费,如果估算过高,将受进口国海关的指责,或者退回重新填写。特别是来证要求提供保险单账单,或将实际运费加注在海运提单上时,海关发票上的保险费和运费金额,必须要和实际上付出的费用一致。
2、签字时,卖方必须以个人名义签字,要求用手签写,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章。
3、在填制海关发票时,如果有错打以及涂改的地方,不能加盖校对章,必须由出票签字人用钢笔加注小签。
4、海关发票的抬头人一般应填写收货人。如果收货人不在货物的到达港,则应填写到达地被通知人的名称。
5、海关发票上的金额、数量、毛净重等项目,必须与商业发票、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6、海关发票各栏目都必须填写,无实际内容的可注上“NIL”或者“N/A”(Not Applicable)或打虚线划掉,不能在海关发票上留有空白栏目。
7、需提供海关发票的国家都有不同的格式,名称也不尽相同,填制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格式仔细填制。如果格式用错,进口国海关将拒绝接受。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