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劳动合同的结构
通常劳动合同会规定如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9、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劳动合同的订立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一般有三种,分别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效力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劳动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劳动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2、用人单位转产或调整、改变生产任务;
3、用人单位严重亏损或发生自然灾害,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5、法律允许的其它情况。
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
1、及时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
2、按期作出答复;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自愿;
2、平等协商;
3、不得损害一方利益。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