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是用以替代枪决的一种更为文明化的死刑执行方式,是1997年1月新修订《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的。它是“非剧毒致死,注射后进入临床死亡时间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间,生理上无痛苦反应”。受刑人的感觉如同生病打针一样。
注射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罪犯经验明正身后,被固定在执行床上,由法医连接注射通道,法警具体行刑。从启动注射泵向罪犯注射药物到确认罪犯死亡只要几十秒钟。
据悉,死亡注射药物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让意识丧失的硫喷妥酸;其次是通过放松肌肉达到麻痹心脏和中止肺部活动的溴化双哌雄双酯;最后是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的氯化钾。注射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配制提供。
中国最早的注射死刑案例可追溯到1997年3月28日,昆明中院在半秘密的情况下对两名死刑犯人实施了注射。打下中国注射死刑第一针的昆明法医院院长汪军回忆,这一针的时间是三十秒,犯人“非常平静”。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