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收费标准(元/件)
| 宁\苏\锡\常 | 镇\扬\通\泰 | 徐\淮\盐连\宿 | |
| 民事案件 | 1500 | 1200 | 1000 |
| 行政案件 | 2000 | 1500 | 1000 |
| 刑事案件 | 3000 | 2500 | 2000 |
| 仲裁案件 | 1500 | 1200 | 1000 |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
争议财产标的收费比例
| 宁\苏\锡\常 | 镇\扬\通\泰 | 徐\淮\盐连\宿 | |
| 1万元(含)以下 | 免收 | 免收 | 免收 |
| 1万元-10万元(含) | 4% | 3.5% | 3% |
| 10万元-50万元(含) | 3% | 2.5% | 2% |
| 50万元-100万元(含) | 2.5% | 2% | 1.5% |
| 100万元-500万元(含) | 2% | 1.5% | 1% |
| 500万元-1000万元(含) | 1.5% | 1% | 0.5% |
| 1000万元以上 | 0.7% | 0.5% | 0.25% |
三、其他有关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法律咨询计时收费
苏锡常宁地区:100元/小时——2500元/小时;
镇扬泰通地区:100元/小时——2000元/小时;
徐淮盐连宿地区:100元/小时——1500元/小时。
(一)办理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见证服务项目按下列标准执行:
苏锡常宁地区:不低于1000元/件;
镇扬泰通地区:不低于500元/件;
徐淮盐连宿地区:不低于200元/件。
(二)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见证,代理刑事案件侦查和起诉阶段的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按下列标准执行:
苏锡常宁地区:不低于3000元/件;
镇扬泰通地区:不低于2000元/件;
徐淮盐连宿地区:不低于1000元/件。
(三)担任国家机关、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应按不低于下列标准执行:
单位:元/年
| 单位类别 | 苏锡常宁 | 镇扬泰通 | 徐淮盐连宿 |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 10000 | 8000 | 5000 |
| 公民个人 | 2000 | 1000 | 500 |
| 小型企事业单位 | 10000 | 6000 | 4000 |
| 中型企事业单位 | 15000 | 12000 | 10000 |
| 大型企事业单位 | 30000 | 20000 | 15000 |
| 集团型企事业单位 | 50000 | 40000 | 30000 |
(四)办理资信调查、提供法律意见书、组建公司、公司清算、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有效工作时间和企业资产状况按下列标准执行:
1、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公司的服务项目,按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0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服务项目,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不低于5厘/股且总收费不低于200000元;
3、企业资信调查、参与重大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书按不低于每件5000元;
4、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按不低于每件2000元。
(一)涉及财产关系实行风险代理方式的服务项目。协商收费比例不得低于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总额的20%的标准执行;
(二)设立公司企业服务项目。按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额不低于2%且收费总额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公司企业清算服务项目。委托清算的,按公司企业可分配资产总额不低于2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30000元的标准执行;公司股东委托参与清算的,按股东可分得资产总额不低于10%且收费总额不低于20000元的标准执行。
(四)基本建设服务项目,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
1、总投资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不低于2‰;
2、总投资一亿元至十亿元人民币的部分,不低于1‰;
3、总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不低于0.5‰
七、办案工作费用
(一)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误餐等工作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
1、南京市主城区内(玄武、鼓楼、白下、建邺、下关、雨花)案件人民币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2、南京市非主城区(栖霞、六合、浦口、溧水)案件人民币1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3、外地案件、风险代理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另办案费2000元整。
(二)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八、法院诉讼费计算器
本诉讼费计算器是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由第4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制定,自二○○七年四月一日起施行)而编制,旨在帮助您轻松和快速地计算法院诉讼费用。
使用说明:
1. 主要适用于标的明确的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
2. 具体标准详见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3. 诉讼费计算结果仅作参考,具体以法院收费为准。
输入标的额(诉讼/保全/执行标的)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备注:除财产案件外的其他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方法详见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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