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国家对因工作负伤、致残、死亡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亦称职业伤害保险。在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经常主张劳动者本人违反操作规程,劳动者本人对伤亡有一定责任而主张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作了列举,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对工伤认定作出了排除性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才不得认定为工伤。因此,除了以上排除性规定,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违法不交纳保险费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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