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款第2项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4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劳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4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2012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
2)其他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6955×20=539100元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