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双方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因此,南京房屋律师认为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无关。只要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就应该被认定为有效。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不必一律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