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黄健翔通过诉讼赢得了女儿的抚养权。近日他却被前妻孙颖告上法庭。孙颖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昨天下午,黄健翔接受采访时表示诉讼是前妻的权利,同时对她的指责持保留意见。
据悉,孙颖与黄健翔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2年生有一女。2006年1月,黄健翔与孙颖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稍后他将孙颖告上法庭,讨要部分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他在诉讼中说,离婚后,孙颖没有履行离婚协议的承诺,不仅将女儿带在身边,还在探视问题上拖延推托,导致他见女儿一面非常困难。
2006年11月,朝阳法院判决黄健翔自行抚育其女儿,但孙颖有探望权;同时判决黄健翔获得建外SOHO的房产一套及地下车库停车位一个,但需返还孙颖支付的5.6万余元银行按揭。
今日,孙颖一纸诉状,将黄健翔告上法庭。她起诉说,因为黄健翔已再次结婚,并生有一个孩子,因此女儿虽被判决由黄健翔抚养,实际上一直被她独自抚养并照料日常生活、学习。
孙颖在诉状中说,女儿已经7岁,完全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意愿。她非常不愿意到黄健翔家,而且黄健翔也根本没有履行抚养责任。因为女儿已经明确提出要随母亲一起生活,所以孙颖请求法院判令由她自行抚养女儿。
昨天下午,有记者就此事致电黄健翔。他接到电话说:“起诉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是孙颖的权利,但她对我的一些指责(指没有履行抚养责任),你相信吗……我只说这一句话,其余不再表态。”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