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今起正式施行

侵权责任法今起正式施行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今天起正式实施。包括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专利权、继承权等一系列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全方位保护。《侵权行为法》在立法上填补了中国人诸多“权利空白”,被舆论誉为因应新形式侵权行为、大规模侵权现象的法制利器。

  据悉,《侵权责任法》早在2002年就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初审,在2009年12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侵权责任法》全文共12章92条,包括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饲养动物损害等涉及民生的七大方面。侵权责任法的亮点很多:譬如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确立了同命同价赔偿原则、体现了权利平等;对解决长期存在的医疗纠纷有可操作性意义;对个人隐私权加以保护,成为我国立法上一大进步。

  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之前的法律当中规定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但是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包含的内容是什么,法律当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计算办法等。

  《侵权责任法》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轻微的精神损害,原则上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什么叫做严重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后的司法解释可能会做进一步的规定。

  损害赔偿可“分期付款”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过去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在司法实践当中,除了按这个原则办以外,有些案件根据具体情况,比如对赔偿数额巨大、计算时间特别长久也采取过分期支付的方式。

  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今后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支付赔偿费用,协商不成的,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过去所没有的规定,对于解决那些高位截瘫、植物人等赔付费用巨大,赔偿义务人一次性赔偿有困难的比较适合。

  网上发不雅视频要担责

  《侵权责任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网络侵权的民事责任。网络是互联网发达以后产生的一个新的侵权现象,比如,在网络上披露公民隐私,不负责任的无中生有的网络评论,随意公布涉及公民隐私的视频等等,这些现象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营运商及直接侵权人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借车出事故不一定要赔偿

  此前,交通事故一般由使用人与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直接由机动车的所有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再发生交通事故的,除保险公司应负的责任外,超过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就是说,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没有过错就不应当承担责任。所有人有无过错,就要看他出借车辆时对使用人的状况进行审查的情况,如是否有驾驶证、是否酒后、所借车辆是否合格等等。

  高空坠物可能全楼赔偿

  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同时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界人士表示,《侵权责任法》不失为民法典中一部重要的支撑性法律,这部法律是继《合同法》、《物权法》后,我国出台的又一部保护自然人权利的国家大法。法律中所提出的对公民生命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一系列人身权益的保护,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添加评论


  • 孔敏律师
  • 锦天城律所
  • 顾问单位

孔敏律师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的手段积极进取地解决问题。了解更多

民商法律咨询 & 案件代理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孔敏律师擅长民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处理房产纠纷、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继承、遗产纠纷;刑事辩护、附带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法律咨询电话:136 4519 2604
法律咨询信箱:kongminlawyer@gmail.com
律师见面咨询: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详见

法制图片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470657henan_tolling_fee_5.jpg

河南天价过路费嫌犯弟弟自首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发布会,称时建锋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167019henan_tolling_fee_6.jpg

河南天价过路费嫌犯弟弟自首

1月13日,时建锋在鲁山县看守所内。在这一案件的审理中,时建锋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判决后,时建锋也表示服判,没有上诉。但在随后的记者采访中,时建锋称自己是替弟弟顶罪。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609083wang_changlin_bribe_embezzle_1.jpg

银河证券原高管王长林涉嫌贪污1169万受审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步入法庭。他被控在担任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期间,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冒充中间人收取1100余万元好处费,涉嫌贪污罪。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885926wang_changlin_bribe_embezzle_2.jpg

银河证券原高管王长林涉嫌贪污1169万受审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48岁的王长林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王长林任职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497417wang_changlin_bribe_embezzle_3.jpg

银河证券原高管王长林涉嫌贪污1169万受审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长林在 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骗取该营业部公款 1100余万元并据为己有。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804924wen_qiang_villa_1.jpg

重庆文强别墅成“反腐游”景点

3月5日,游客在重庆武隆仙女山景区文强的“双子别墅”前拍照。文强别墅前已挂牌“重庆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501555wen_qiang_villa_2.jpg

重庆文强别墅成“反腐游”景点

被媒体曝光的文强的“双子别墅”位于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占地近二十亩。两栋雅黄色的西班牙殖民式别墅位于那片风景区制高点,都是三层楼,外观一致,高高的烟囱显示别墅里都有欧式壁炉,一楼外墙由深黄色的名贵石材造成,周围栽种了不少热带树木;二楼和三楼都有超大露台,正好可以在这个制高点用于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整个别墅区被栅栏包围,朝里望去,花木、凉亭、水榭一应俱全。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102619wen_qiang_villa_3.jpg

重庆文强别墅成“反腐游”景点

带团导游称,“这些游客来仙女山度假,对文强的别墅尤其感兴趣。其实通往双子别墅的公路并不是进入仙女山景区最便捷的道路,但游客们都非要绕道来观看传闻中3000万的别墅,看了都说超豪华,真腐败。” 详情点击>>

http://www.kongminlawyer.com/components/com_gk3_photoslide/thumbs_big/449724wen_qiang_villa_4.jpg

重庆文强别墅成“反腐游”景点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带团导游对记者打趣道,如果“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教育的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仙女山乃至武隆的游客量!来自深圳某旅行社老总不禁问道:“欧式别墅烟囱的材料够普通人装修一套房子了!可为什么传闻中文强的豪华别墅建在仙女山景区如此显眼的位置?他太张扬啦!” 详情点击>>


苏ICP备09024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