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银行只认同房产、土地等实物抵押,“金字招牌”无法发挥价值。现在,促进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是江苏省工商部门今年帮助企业破解贷款难的一项工作重点。
苏州工商局联合人行苏州支行今年3月出台了《苏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经资产评估机构估算出品牌价值后,可以以商标的专用权来质押贷款。
近日,江苏七宝光电集团通过质押“七宝”商标,从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获得了首期1000万元贷款。这是江苏省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据介绍,七宝集团是一家专业生产通信电缆的民营企业,总资产超10亿元。今年4月,“七宝”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价值达2.3亿元。经企业申请,5月27日质押贷款协议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并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而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总额为2亿元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协议,是《苏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后全省首笔超亿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江苏梦兰集团有限公司的“梦兰”商标于2000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乃至国际家纺市场拥有较高知名度。此次梦兰集团与交通银行苏州支行签订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协议,于今年6月19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并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业内人士认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为商标无形资产向有形价值转化开辟了一条现实途径,有效地帮助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解决融资问题。
苏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商标强市战略,服务企业稳定发展, 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支持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所有的商标专用权为质押,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获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当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质押的商标专用权,并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借款人为出质人,接受商标专用权质押的贷款人为质权人。第三条 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出质人应如实提供其合法所有的所有注册商标,将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专用权一并作为质押物,其他类别商标是否质押由双方协商决定。
出质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或存在民事、行政及其他纠纷的,不得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第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拟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贷款人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开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贷款人应负责拟制并向借款人提供统一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格式化申请书。第五条 贷款人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资料后,除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还款来源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外,还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借款人资信、身份情况以及经营状况;拟质押商标基本情况,权证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实现质权的可行性等。必要时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阅(征询)相关资料。
第六条 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开展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出具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报告。
商标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资质证明,应遵循独立性、公平性、科学性、重要性、真实性等原则对商标专用权价值进行评估。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每年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和银行反馈信息,推荐一批商标评估机构。第七条 贷款人根据授信管理办法,核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并可依照规定浮动,原则上以短期贷款为主。
第八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并于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有关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贷款人应在出质人办妥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在贷款人承诺的期限内发放贷款。未办理商标专用权出质登记的,不得发放贷款。
第十一条 商标专用权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 出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被质押的商标专用权。
第十二条 贷款人在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后,应当关注出质人的经营状况,以及影响质押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如果贷款人重新评估后,质押商标权价值不足的,可要求出质人增加担保,双方协商不成的,可提前收回贷款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第十三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等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以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法行使质权,拍卖或变卖该质押的商标专用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 贷款人从拍卖或变卖所提价款中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在15个工作日内退交借款人。优先受偿后,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对不足部分金额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六条 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注销登记, 质权人应同时将该质押的《商标注册证》等相关证明资料交还出质人。
第十七条 对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江苏省著名商标和经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苏州市知名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的,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优先予以办理。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切实加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和贷款收回与总结工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征信系统,并加强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
第二十条 商标评估机构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因重大过失提供有遗漏的报告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县级市和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及时指导出质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在领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15个工作日内,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出质商标权所有人及其出质商标权基本状况等信息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二十三条 工商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质押信息交流沟通机制。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通报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情况。
各级贷款人应当及时将借款人违约情况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并抄送当地工商局。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将在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中定期通报。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并将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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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发布会,称时建锋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详情点击>>
1月13日,时建锋在鲁山县看守所内。在这一案件的审理中,时建锋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判决后,时建锋也表示服判,没有上诉。但在随后的记者采访中,时建锋称自己是替弟弟顶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步入法庭。他被控在担任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期间,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冒充中间人收取1100余万元好处费,涉嫌贪污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48岁的王长林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王长林任职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长林在 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骗取该营业部公款 1100余万元并据为己有。 详情点击>>
3月5日,游客在重庆武隆仙女山景区文强的“双子别墅”前拍照。文强别墅前已挂牌“重庆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详情点击>>
被媒体曝光的文强的“双子别墅”位于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占地近二十亩。两栋雅黄色的西班牙殖民式别墅位于那片风景区制高点,都是三层楼,外观一致,高高的烟囱显示别墅里都有欧式壁炉,一楼外墙由深黄色的名贵石材造成,周围栽种了不少热带树木;二楼和三楼都有超大露台,正好可以在这个制高点用于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整个别墅区被栅栏包围,朝里望去,花木、凉亭、水榭一应俱全。 详情点击>>
带团导游称,“这些游客来仙女山度假,对文强的别墅尤其感兴趣。其实通往双子别墅的公路并不是进入仙女山景区最便捷的道路,但游客们都非要绕道来观看传闻中3000万的别墅,看了都说超豪华,真腐败。” 详情点击>>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带团导游对记者打趣道,如果“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教育的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仙女山乃至武隆的游客量!来自深圳某旅行社老总不禁问道:“欧式别墅烟囱的材料够普通人装修一套房子了!可为什么传闻中文强的豪华别墅建在仙女山景区如此显眼的位置?他太张扬啦!”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