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召开的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宣布将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以一系列新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高校毕业生可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公司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创业引领计划”具体政策如下:
1、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高校毕业生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2、出台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收费减免政策。从今年起,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如从事个体经营,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以往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登记失业才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以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于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4、做好劳动保障服务。为申报灵活就业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开展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为期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据悉,经过近一年建设,我国已依托11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了“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目前提供给大学生创业用场地共3万多平方米,高校学生创业企业540家,创业人数近4千人。同时,基地为创业企业提供1到3年的租金减免、提供小额创业贷款、配备创业导师、创业技能培训、综合咨询代理等服务。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