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一起驾车恶意撞人案件,截止目前已致9人死亡,11人受伤。犯罪嫌疑人张义民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2月1日上午8时许,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副调度员张义民(男,40岁)因与调度员李某发生争吵、纠纷,持匕首将李某捅伤,后劫持该单位牌照号为“津AB-6398”的黄海牌大客车,突然驶出。在天津开发区内的道路上连续撞击交通参与者,目前已致9人死亡,11人受伤。
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张宝义、高跃辉、何丕东、刘伦涛、张国、李卿、张志玉等7名涉黑主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多达98名被告人、建国以来河北最大一起涉黑案有了最终结果。
去年9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98人涉黑大案作出二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张宝义等10人被判处死刑,谭永波等4人被判处死缓,另有8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法院所判处的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12月2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6·30交通肇事案醉驾司机张明宝无期徒刑。部分被害人家属坚持认为应该判决张明宝死刑,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昨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张明宝案被害人家属的抗诉申请作出答复。检方表示:“肇事人醉驾与恶意驾车撞人有别,而且当事人张明宝有主动赔偿表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明宝无期徒刑,于法有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宁刑初字第98号”刑事判决书后,对该判决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查,并慎重研究了被害人家属的抗诉请求及理由,认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张明宝无期徒刑,于法有据,量刑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不予抗诉。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从3点阐述了作出不予抗诉的理由。
近日,南京4·18常府街抢劫杀人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持刀刺死于葆林的劫匪陈浩一审被判死刑,另一劫匪任彦培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葆林亲属共计索赔38.9万余元获法院支持,加上并案处理的另一起劫案,陈浩和任彦培共要赔偿54万余元。
4·18常府街抢劫杀人案案情回顾
2009年4月,犯罪嫌疑人陈浩、任彦培预谋抢劫,经现场踩点并购置凶器刀具后,4月18日16时许,携刀尾随在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28号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玄武支行取款后的被害人梁莉宁,行至常府街与三条巷交叉路口时,突然采取抱肩、捂嘴等手段,当场劫取梁莉宁装有2万元现金的挎包。当任彦培逃至龙蟠中路223号南京报业大厦附近时,被群众于葆林、张定华等人抓获并按倒在地。陈浩见状返回,持随身携带的单刃尖刀对于葆林、张定华、梁女士等人刺戳,任彦培则趁机与陈浩一同逃离。见义勇为好市民于葆林因大出血,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张定华与梁莉宁经抢救脱离危险。4月20日,逃亡两天后,陈浩和任彦培在淮安农田里被警方抓获。
12月8日,南京“太平门高中女生网恋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因网恋纠葛持刀捅死南京三十四中高一女生房某的余昌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余昌弘没有提出上诉,称“愿意以生命来赎罪”。受害女生家属表示“可以接受判决结果”。
南京“太平门高中女生网恋血案”案情回顾
今年6月22日下午5点多,南京玄武区太平门街某食品店内发生一起血案,一名持刀男青年将一位女高中生捅了十几刀并劫持为人质。接报赶到现场的南京警方在与劫犯僵持了约一个小时后,特警果断开枪击伤劫犯并将其擒获。但被捅女生由于失血过多不幸死亡。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余昌弘系贵州人,今年21岁。被害女孩房某系南京三十四中高一女生。两人通过网上结识,后确立“恋爱关系”。血案因两人关系破裂而引发。
轰动京城的四名离职保安劫杀华北电力大学一对大学生情侣案,今天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滕显贺以抢劫罪、强奸罪、侮辱尸体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一百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嫌疑人滕显贺与姚文凯、曹海丰等经预谋,于今年4月8日22时许,在昌平区回龙观镇华北电力大学校园西区工地西侧树林内,持刀对大学生情侣辛某(女,殁年19岁)、王某(男,殁年19岁)实施抢劫。在滕显贺的指使下,曹海丰持刀猛刺辛某的胸部及上肢数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姚文凯等分别持刀猛刺王某的胸部,至王某被刺伤心脏、双肺、肝脏及肾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滕显贺等四人抢走两名被害学生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20元。之后滕显贺和姚文凯、曹海丰对遇害女生的尸体进行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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