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去年发生在河北省平山县的投毒案。
2012年4月24日,河北省平山县公安局接报警:4月24日下午,平山县两河乡两河村发生一起投毒案,村民任书廷于当日7时55分在送外孙女任欣怡、孙女任昭凝上幼儿园的途中,拾到一个用塑料袋包装的不明物,打开查看,内有一支铅笔、一个笔记本和一桶饮料,任书廷将其带回家中。
当日17时20分左右,任书廷与两名孩子饮用捡回的饮料后发生中毒,导致任欣怡当日21时左右死亡、任昭凝和任书廷在医院抢救治疗,任昭凝30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任书廷已康复出院。经鉴定:任欣怡系毒鼠强中毒死亡;任昭凝系毒鼠强中毒后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案发后,经专案组民警紧张工作,4月29日,两河村平安幼儿园负责人史海霞和该村村民杨文明分别被传唤到公安局进行审查。经审讯,二人交代了投毒的动机就是报复两河村中心幼儿园。
经审查,2012年4月的一天,两河村平安幼儿园和两河村中心幼儿园因生源问题产生矛盾。史海霞找到杨文明商量如何报复,杨文明提出利用幼儿上学的时机,以铅笔、笔记本为诱饵,在饮料内放入老鼠药投放在幼儿上学的必经之路上,引诱幼儿喝后发生后果,给中心幼儿园造成影响,以扩大平安幼儿园的生源。
4月18日,杨文明受史海霞指使,到南甸集市上在被告人张增霞手中购买毒鼠药一瓶。4月24日7时55分,杨骑着电动车将装有放了老鼠药的饮料、笔记本、铅笔的塑料袋投放到街道南侧路面上后向西逃离现场。
任书廷在送两个孩子去两河中心幼儿园上学途中发现,便带回家中。17时左右,两个孩子回到家中饮用,感觉味道不对,任书廷在试尝中也发生了中毒。
5月1日,疑犯杨文明、史海霞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
今天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平山投毒案。公诉方分别对涉案三名犯罪嫌疑人杨文明(男,51岁,现住两河村)投放危险物质罪、史海霞(女,39岁,两河村人)投放危险物质罪、张增霞买卖危险物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据刑事律师了解,河北平山投毒案将择日宣判。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