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轰动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被以故意杀人罪枪决18年后,当年的杀人犯伙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
1996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所犯的犯罪事实是:1996年4月9日晚8时 40分许,呼格吉勒图酒后窜至呼市新城区诺和木勒大街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探后,遂闯 入女厕所内,对25岁的杨换芝采用威胁、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将其拖到隔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后听到外面有动静,便逃离现场。杨换芝因其扼颈窒息而当场死亡。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在这份被呼格吉勒图家人称为“带有律师罪轻辩护痕迹”的上诉状中,呼格吉勒图承认自己酒后误入女厕所,但是, 他说自己没有掐杨换芝的颈部。在上诉状的最后,他恳求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对此案进行认真查证,他希望法院给他一条生路, “我对自己所犯的错不想狡辩,但事实毕竟是事实,我不想死,也不怕死,但是(人)总是要死得明白。”
然而,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呼市中院的判决。当时,正值全国“严打”期间,“4·9”命案从案 发的4月9日到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仅仅用了60天,就被“从重从快”地急速画上句号。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认为儿子遭到错杀的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随后走上常年上访之路。
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经过为期34天的审讯之后,案件情况已基本查实。按照赵志红的供述,他在10年间杀人、强奸、抢劫作案多达27起,其中“杀人未遂案6起,杀人已遂案11起,强奸案10起”。报道还引用了当年的侦查员杨凤山的说法,“27起案件中,大部分为积案”,“赵志红所选择的作案对象均为女性,以实施性侵害为目的,且作案手段相似”,而且“赵志红所做的首案与末案地点都在呼市”。
势如破竹的进展,却在赵志红供述的“首案”的认定上,遇到了大麻烦。时间跨越太长,赵志红记不清楚第一次作案的具体日期,但他记得是1996年,在呼和浩特赛罕区的一个公厕将一名女性强奸杀害,公厕在邻近呼和浩特卷烟厂的平房宿舍区里,“南北朝向,女厕在南”。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专案组惊诧地发现,赵志红所说的只可能是早已告破的1996年的“4·9”女尸案。更让专案组惊诧的是随后的现场指认,赵志红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带着警察们找到了准确的作案地点。当年的公厕,如今是两排铁栅栏之间一个单元楼的空地,如果不是前一天进行了预先复勘,连警察们都难以确认。而且在后来的几次供述中,赵志红对案情都有更详细的描述。
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他在这封申请中称:“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呼格吉勒图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
近日,有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冤案的法律重审程序。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