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杭州公安局就“8·4”交通肇事案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于当天对肇事者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发布会上,公安机关还公布了车祸当晚监控视频资料,显示被害人马芳芳是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身亡,当时,她并没有走斑马线。
肇事车辆确认超速
8月4日晚9时26分左右,杭州市民魏志刚驾驶浙A892E9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在市区莫干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莫干山路111号附近时,撞上横穿道路的少女马芳芳,后者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局长赵野松在新闻通报会上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到底当时车速是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马芳芳没走斑马线
有媒体报道称马芳芳在斑马线上遇害的。对此,警方在昨天播放了两段视频,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摄录了马芳芳被撞前后的情况。视频显示,马芳芳当时没有走斑马线,而是在非机动车道上一路向前走,随后离开监控的视野。几十秒后,浙江省广电厅门口停着的一辆轿车上下来两个人,朝斑马线走去,这时,一辆出租车也在斑马线上缓缓停下,这时候,事故已经发生。
赵野松表示,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是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也就是说,当时马芳芳并非行走在东西向的斑马线上。
马芳芳只有16岁
至于一些媒体报道的马芳芳年龄为17岁,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是:被害人马芳芳出生于1993年7月14日,实际年龄为16周岁。
有媒体报道称案件发生时肇事车内乘客共有3人,其中一位中年妇女坐在后座。对此,赵野松表示,公安交警部门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查访问,确认事发时,肇事车内共两人,其中1人为驾车肇事者魏志刚,另1人为魏的女友范某某。
肇事车一年14次违法
案件发生后,关于肇事者魏志刚所驾保时捷卡宴越野车(车牌号浙A892E9)的违法记录众说纷纭。对此,赵野松表示,经查验“省统一版违法处理系统”,该车在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共发生14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11次已处理。未处理的3次,1次是在杭浦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另2次是行政执法局查到的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行为。
魏志刚确认为醉驾
案件发生后,肇事者魏志刚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浓度也有多个版本。对此,赵野松说,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即对肇事者魏志刚进行了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酒精含量浓度为0.227毫克/毫升,涉嫌酒后驾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其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检验,检验结果酒精含量浓度为0.36毫克/毫升。
发布会上,赵野松透露,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6日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无红绿灯人行道出事故机动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据悉,杭州“8·4”车祸现场旁的爱心斑马线两边并没有红绿灯。交通管理人士表示,虽然斑马线周边没有设置红绿灯,但是按照交通规则,机动车有义务避让人行道上的行人,一旦机动车和行人在没有红绿灯指示的人行道上发生事故,机动车司机要负全部责任。
马芳芳或承担部分责任
但在杭州“8·4”车祸中,由于马芳芳没走斑马线,她自己或者将承担部分责任。
魏家表示尽力补偿
昨天上午,杭州交警安排了死者家属和肇事司机首次会面。魏志刚父亲魏民轩当场表态:“对马芳芳家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我们只能从别的地方,尽量弥补这一家的伤痛。我们会承担一切责任的。”魏父说:“我儿子喝过酒,确实不应当酒后驾驶。这对我们是深刻的教训。”关于赔偿问题,杭州市交警大队一位副队长表示目前不作任何解释,也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杭州“8·4”交通肇事案现场视频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