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一名叫“八掌柜”的网友爆料称曾以一首《蓝蓝的夜蓝蓝的梦》红遍大江南北的女歌手张咪以投资音乐剧为名涉嫌诈骗,诈骗金额达150万,事主已经报案。随后,有网友爆料称歌手张咪因涉嫌诈骗外逃时被公安机关在首都国际机场截获,并被带往机场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获悉,张咪以为音乐剧凑集资金为名,诈骗金额达150万。同时,在微博中有一位名为“歌手张咪是骗子”的微博网友,不仅详细讲述了张咪与“服装设计师英子”女士交往以及涉嫌诈骗的始末,还曝光了张咪诈骗的证据——一张100万的收据。经过相关媒体确认,这位署名为“歌手张咪是骗子”的网友是女子水晶乐坊的经纪人王飞跃,目前他也正在接受警方的询问。据了解,2010年,张咪以合作音乐剧的名义,找到英子女士和女子水晶乐坊的出品人黄子琦,分别筹集了100万和50万元。
以下是王飞跃讲述的张咪诈骗案的始末:
歌手张咪涉嫌诈骗金额高达150万元,欲逃亡温哥华,已被拦截,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两位受骗当事人其一:著名服装设计师、曾任政协代表的英子女士。以下是英子女士的报案陈述。
2010年6月下旬,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张咪,交谈中说是黑龙江老乡,大家觉得很亲,互相留了电话。过了两天,张咪给我打电话要见个面聊聊,见过几面后,有一天张咪把我叫到她家,说从来没让别人去过她家,看我人好又实在,很愿意交我这个朋友,在交谈中知道她这些年很不容易,怀才不遇没有好机会,当时我非常同情她也喜欢她。她问我现在在做什么?我说我想做会所,因为我是服装设计师,想开会所为没有时间不会打扮的人设计服装,当时她说:那多累呀,为那些老土设计不值,你是大材小用了,不如做些省心的事、有意义的事。
第二天她把我带到费家村一个录音棚。有个老外在,不会中文,她说老外非常了不起,在欧洲特别有名气,张艺谋都跟他合作,并且听了两首音乐,然后说他们在策划做个音乐剧,已经准备几年了,要在欧洲演出,弘扬中国民族文化,让欧洲人都知道中国,这是件很了不起的项目,而且还可以跟他们到处玩,又讲了一番大概内容,就像项目书里写的一样的,计划2011年6月份维也纳的首场演出。当时我想如果像张咪所描述的那样也是件很好的事,因为当时我非常相信张咪,对她所描述的没有一点怀疑,我认为她是个公众人物,不可能撒谎骗我。听完坐下来,她说既然你想投资做点事,不如做我们这件事,当时我说,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可以投资,不过我现在手头没有现金,要等到九月底有资金时再说,当时她说没关系,你现在可以签个意向协议,资金进来再签正式协议。预计总投资300~500万之间股份20%~30%之间,另外和光线传媒合作会省很多钱(因为我知道光线是中国很大的一个传媒公司),资金由我保管,我签字认可方可支出,当时张咪说老外是公司法人,先跟她签个意向合同。
九月三十日,我的资金到位要求签个正式协议说明投资股份比例及详细内容。张咪说整个预算没出来不能明确股份。张咪打了收条给我,我当时说:我冲的是你张咪,不认识老外。张咪说:放心吧,钱她把关,没有我签字钱是不会动的。她这么说我才放心,我一直认为张咪不可能骗我,因为我对张咪特别好。在这个过程中张咪说:有事我叫你来公司,平时你不用来,音乐你不懂,跟老外又没法说话。
五月份一天张咪给我打电话说有个大投资商投叁仟万,如果让我再投200万占百分之十股份,我是否认可?我果断回答不认可,既然有大投资商,我要求退回。原因是:我当时是冲着张咪,相信她,觉得她不容易,帮助她实现“梦想”,我又可以赚钱,而且有百分之20~30股份才敢投的。当时张咪回答我没问题,如果你不想做了连本带利一分不少打给我,让我放心。我听了这话也就放心了。
我相信她会说话算数的。过了一段时间我经常找她,她说快了,就这几天也有短信在。后来再打不是在外地就是不接了,这时我才感到上当受骗。现已咨询有关部门:没有文化部立项是不许融资的,否则违法,属于非法融资,虚构事实,完全是欺诈行为。而且所谓她们合作团队都是不存在的。
总之她所描述“项目书”的内容完全是不存在的。张咪利用了我对她的信任和感情,骗了我多年辛苦赚的钱。利用她在社会的一点名气到处招摇撞骗,扰乱社会,现在使用各种手段进行抵赖,很恶劣,让大众更不敢随便相信这些公众人物给社会造成很大的负责影响,让大家对明星和公众人物失去信任。
张咪最近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也不回自己家住,而且我们从张咪助理处得知张咪要跑,定了去温哥华的机票,想从此逃避这件事,但是我们查出了航班号,还有法制进行时的记者要实时采访,张咪得知在当日取消了机票,机票取消的时候是开放式的,以备随时逃跑。
据被骗当事人爆料,张咪已经在昨天下午离开派出所,因身体不适的原因,前往医院治疗。在女儿及多名助手的陪同下,带着墨镜的张咪略显憔悴,神色却很坦然。随后,张咪的女儿亲自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张咪坐上后座离开。据当事人讲,张咪此次是去医院检查身体,如无大碍还将回到派出所接受问询。
张咪简历
张咪,华语女歌手。经历1990获中央电视台第四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冠军1990为电视连续剧《公关小姐》演唱主题曲《奉献》1991出版小说《偷哭的心》,成为国内第一位写自传的女艺人1993主演电视剧《孤星》,成为国内第一位将自己的故事搬上荧屏的女艺人。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