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怡被控集资诈骗案。
陈怡此前为上海保险中介龙头企业——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被称为美女老总。2013年8月,媒体报道称,由于资金链断裂,陈怡携款5亿元出逃国外。
据南京保险律师了解,陈怡出生于1979年,2001年大专毕业,2003年开始保险销售,2010年担任泛鑫保险总经理。2013年8月14日前后,陈怡携巨款潜逃海外;8月15日,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泛鑫保险擅自销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财协议,上海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8月19日,经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抓获的陈怡被押解回国。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013年11月1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本案依法提起公诉,美女老板陈怡被控集资诈骗罪。
上海一中院将择期就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的情节,以及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这就是说,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本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在具体科刑时,既耍考虑集资诈骗的数额大小,又要考虑行为人的犯罪情节,如是否一贯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是否为组成集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给被集资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以及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罪后态度和退赃的情况,综合评价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区别对待,予以量刑。至于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携款5亿出逃”的说法,陈怡在看守所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真有五个亿我也不用走了。”上海警方证实,陈怡在外逃时携带现金并非5亿元,而是折合人民币700万元的外币和一些奢侈品。
据初步统计,泛鑫保险事件可能会涉及近3000名投保人,但实际影响人数仍不得而知。自陈怡携款潜逃的消息公开后,已有200余客户来到泛鑫办理退保登记。泛鑫保险表示,巨额损失肯定不会允许由消费者承担,但是由此引发的群体退保和资金窟窿可能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不小的震动。
据报道,原泛鑫保代官网显示,与其合作的保险公司共有6家,分别是光大永明、阳光保险、幸福人寿、昆仑健康、泰康人寿、海康人寿。正在热销的产品有昆仑健康稳得鑫长期护理保护计划、海康(喜洋洋)两全保险(分红型)理财计划、幸福人寿祥鑫两全保险(分红型)等产品。
泛鑫事件对保险业影响巨大。多地保监部门已将2014年定为保险中介业务“整顿及规范年”。在一个月前的“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此次全面清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