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的一种调味佐料,在日常选购时消费者往往也会依据口味及品牌进行相应的选择。镇江香醋已有1400多年的生产历史,南北朝时《神农本草经集注》书中所说的米醋即镇江香醋。镇江香醋独特的固态分层发酵工艺已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也是江苏省食品制造业中唯一入选的传统手工技艺,先后获得“中国地理标志”认定、“中华老字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食醋产业领导品牌”等多项荣誉。在超市的一些品牌上我们总能见到一些标榜“镇江陈醋”、“镇江香醋”的产品。但肆意的使用商标,却也会导致侵权。8月8日,浙江宁波奉化法院就判决了一起侵害“镇江香醋”商标权的纠纷。
“4·26国际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舌尖上的中国》著作权纠纷一案。因未经授权擅自在网站播放大型美食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新浪被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原告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赔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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