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京白”洗衣粉外包装上印着QQ企鹅标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景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琪嘉日化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海淀法院,并索赔10万元。
原告腾讯公司诉称,其为“QQ企鹅”系列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该“Q哥哥”,“Q妹妹”卡通形象于2000年8月15日创作完成,并与2001年6月20日在广东省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并颁发了登记证书。
原告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就开始在QQ即时通讯服务中将上述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几乎每一台电脑的右下角都活跃着原告的QQ企鹅标志。该卡通形象深受大众喜爱,有很高的知名度。2006年1月12日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于2006年8月4日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于2009年4月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因被告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景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被告安徽琪嘉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京白”洗衣粉使用了原告的上述作品。这种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被告所生产和销售的“京白”洗衣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0万元。
目前,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该起著作权纠纷案,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