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集团已于6月上旬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该院于5月21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2007)207号裁决书的申请,裁定境外注册的“娃哈哈”商标归属娃哈哈集团。至此,“达娃纠纷”在境内外的38场诉讼,娃哈哈集团全部胜出。“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题也盖棺定论,无论是在境内注册还是在境外注册,“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
达能称将提出申诉
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昨日表示,娃哈哈集团尊重法院以及仲裁庭的裁定。
达能方面则声明称,已经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维持仲裁裁决的裁定书,并认为裁定所涉及的《商标转让协议》只是与娃哈哈集团的《合资合同》的从属协议。“杭州仲裁委裁定《商标转让协议》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合资合同》中规定的娃哈哈集团的商标出资义务。”为此,达能方将向更高级别的中国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商标归属争议
“达娃纠纷”的两大焦点之一的商标归属争议源起于一份协议。1996年,达能、娃哈哈集团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达娃合资公司。但当时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为此,双方协商于1999年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替代原来的《商标转让协议》,将“娃哈哈”商标许可给达娃合资公司使用。
然而2007年,双方发生一系列纠纷。此后达能提出要求娃哈哈集团履行该协议,将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明确归属。但娃哈哈集团认为,因为《商标转让协议》国家商标局并没有批准,双方已经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了《商标转让协议》,娃哈哈集团没有义务转让“娃哈哈”商标。
为此,娃哈哈集团率先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2007年12月,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商标转让协议》已终止。达能不服该裁决,向杭州中院申请撤销。2008年7月,杭州中院作出裁定,维持原裁决。
在娃哈哈集团提起上述仲裁案后不久,达能提出:即使由于国家商标局不批准,导致《商标转让协议》终止,但该《商标转让协议》不仅约定了娃哈哈集团应当将在国内注册的“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同时对于在境外注册的“娃哈哈”商标也有转让义务,而境外转让是不需要国家商标局审批的,因此娃哈哈集团仍有义务转让在境外注册的商标。这就形成了“一份合同、两起案件” 的奇异局面。
2008年9月,杭州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达能的请求。达能又向杭州中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但这次杭州中院最终维持了原裁决。
对于终审判决,娃哈哈集团代理律师李肃昨日表示,本次裁定是对“娃哈哈”商标所有权问题的“盖棺定论”,这一裁决的结果其实早已无悬念。此外李肃称,商标归属问题是只适用于中国自身法律的管理范围,达能如果对此向国外法庭提出诉讼也是毫无意义的,而本次即为终审裁定,达能再次向更高级别法院申诉也很难影响到对案件的判决。所以,娃哈哈商标使用权问题目前已经全部结束。
终极对决下月见分晓
据了解,“达娃纠纷”的两大焦点即为商标归属和互相指责对方同业竞争。商标归属问题已经落定,双方在全国各地法院起诉对方同业竞争的官司也在逐步收尾,截至目前,达能已在中国境内外诉讼中连续遭遇38次失败。
对于陷入“拉锯战”的“达娃纠纷”,目前最为期待的就是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国际仲裁院7月份的最终仲裁结果,届时,达娃之间所有的纠纷问题将全部予以仲裁,历时2年多的“达娃之争”将最终落定。
达能在2007年5月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国际仲裁院提出多项仲裁申请,达能起诉娃哈哈集团从事同业竞争、欺诈达能等行为,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合资期限未满的39年期间的利润损失等等,而这也将是在国内的判决纷纷落定后对这起跨国纠纷的最终裁决。
对于这场即将来临的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李肃称,国外的仲裁也会以国内的判决作为重要参考,因此,这场仲裁的胜负目前来看已经毫无悬念。历时近两年,经过两次仲裁、两次诉讼的达娃之争终于尘埃落定,娃哈哈的创办者及掌门人宗庆后笑到了最后。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的手段积极进取地解决问题。了解更多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孔敏律师擅长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处理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托管等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法律咨询电话:136 4519 2604
法律咨询信箱:kongminlawyer@gmail.com
律师见面咨询: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详见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发布会,称时建锋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详情点击>>
1月13日,时建锋在鲁山县看守所内。在这一案件的审理中,时建锋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判决后,时建锋也表示服判,没有上诉。但在随后的记者采访中,时建锋称自己是替弟弟顶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步入法庭。他被控在担任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期间,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冒充中间人收取1100余万元好处费,涉嫌贪污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48岁的王长林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王长林任职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长林在 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骗取该营业部公款 1100余万元并据为己有。 详情点击>>
3月5日,游客在重庆武隆仙女山景区文强的“双子别墅”前拍照。文强别墅前已挂牌“重庆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详情点击>>
被媒体曝光的文强的“双子别墅”位于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占地近二十亩。两栋雅黄色的西班牙殖民式别墅位于那片风景区制高点,都是三层楼,外观一致,高高的烟囱显示别墅里都有欧式壁炉,一楼外墙由深黄色的名贵石材造成,周围栽种了不少热带树木;二楼和三楼都有超大露台,正好可以在这个制高点用于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整个别墅区被栅栏包围,朝里望去,花木、凉亭、水榭一应俱全。 详情点击>>
带团导游称,“这些游客来仙女山度假,对文强的别墅尤其感兴趣。其实通往双子别墅的公路并不是进入仙女山景区最便捷的道路,但游客们都非要绕道来观看传闻中3000万的别墅,看了都说超豪华,真腐败。” 详情点击>>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带团导游对记者打趣道,如果“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教育的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仙女山乃至武隆的游客量!来自深圳某旅行社老总不禁问道:“欧式别墅烟囱的材料够普通人装修一套房子了!可为什么传闻中文强的豪华别墅建在仙女山景区如此显眼的位置?他太张扬啦!”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