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函告我驻墨使馆经商处,称墨方已接受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和美国的硫酸铵(涉案产品税号为31022101)、钢和锌合金把手(涉案产品税号为83024299和83024999)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在当日的《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上述反倾销立案决议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害相关方可在23个工作日内提交官方表格答卷和证据,对于已知进、出口商和中国政府,该23个工作日起算时间为在自调查机关寄出立案通知5天后;对于调查机关不掌握其通信地址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则应在立案通知在《官方日报》公告后5天起计算。以上两种情况,到期截止时间均为下午14:00。
钢和锌合金把手案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官方表格答卷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4:00。公众听证会拟于2015年3月11日10:00举行。利益相关方递交抗辩和结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9日下午14:00。
硫酸铵案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损害分析期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官方表格答卷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4:00。公众听证会拟于2015年3月18日10:00举行。利益相关方递交抗辩和结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下午14:00。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