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沃尔玛常德店劳资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在湖南省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上月底驳回劳方的仲裁请求后,劳方已正式将沃尔玛常德分店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当地法院9日受理了分店工会及4名员工的诉状。
2014年3月5日,沃尔玛(湖南)百货有限公司常德水星楼分店负责人向全体员工宣布,因为该店效益不佳,决定于3月19日关店,并对原有员工提出相关安置方案:工资补偿买断或去沃尔玛其他地区门店工作。
沃尔玛常德店《员工安置协议通知》显示: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还将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该赔偿方案被称为N+1。
对于安置方案,沃尔玛常德水星楼分店工会和部分员工提出质疑,认为店方未履行提前30天通知全体员工或工会的法定义务,事先也未就安置方案和员工或工会进行沟通,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形成劳动纠纷。
4月25日,沃尔玛常德水星楼分店69名员工和分店工会分别向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方在仲裁中提出2倍赔偿金的申请。
5月26日、27日,湖南省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两起争议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在庭审中同意进行庭外调解。资方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向69名员工以诉讼成本的名义每人支付3000元。51名员工考虑到生计需求接受了资方的调节方案,签订了调解书。
6月25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裁决书,裁决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目作出非终局裁决,驳回申请人黄兴国、帅立华等18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刘启红、贾才妮等51人此前签订的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对他们的仲裁申请事项不再作出处理。
对于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做出的裁决,仍有6名员工不服仲裁结果,坚持要求向法院提起诉讼。据劳动律师了解,劳方的主要诉讼请求是:确认被告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