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9次会议审核,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35 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无条件通过。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徐军和律师邓学敏、唐芳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接受中科健的委托,为本次并购重组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隶属于中国科学院,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科健原主营业务为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由于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不抵债,公司债权人向深圳中院申请求其进行重整。
2010年11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自2011年11月17日起对中科健进行重整。2013年7月18日,因公司应向普通债权人分配的货币及股票均划入了普通债权人指定的账户,预留或者提存的资金、股票划入了管理人专用账户,深圳中院做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基本成为净壳上市公司。
为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根据重整计划,中科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随即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中科健将非公开发行3.78亿股股份,以购买优质的垃圾焚烧发电资产,交易金额逾人民币24亿元,其中包括配套融资人民币6亿元。重组完成后,中科健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其主营业务将变更为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垃圾焚烧发电及环保成套设备。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