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广西住建厅称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按照国内惯例,政策在变动之际往往先以试点的形式出现。而住建部方面则称:“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瞎说,根本没有那么回事。”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制度建立在房地产市场发育早期,是基于当时房地产发展不景气,需要鼓励房地产企业的考虑,对房地产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起了很大作用。然而,近年来,商品房预售制度已成为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的主要根源之一,该制度不仅导致面积缩水、设计变更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更为严重的是诱发了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甚至还会出现房地产开发商携款潜逃等违法犯罪行为。
近几年,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应该被取消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的话题。去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的集体提案,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建议全面取消预售商品房制度,建立商品房竣工入市销售制度。
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宋继东在其工作报告中提出,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一石激起千层浪,多年来备受诟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开始再度受到关注。按照惯例,政策在变动之际往往先以试点的形式出现。那么,“南宁试点”是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去年12月建设系统年会后,在房地产领域准备展开的另一个大动作呢?
1月27日,有记者致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住房改革与发展司求证,得到的答案是“不清楚”。但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却相当直接地告诉记者:“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瞎说,根本没有那么回事。”
与住建部的否认呼应的是,1月27日南宁市市长黄方方就该问题公开表示:广西住建厅只是希望将南宁市作为试点,而南宁市全面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也为时尚早。
在当前环境下,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非常大,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意味着部分房地产投资会退出,这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地方对房地产的依赖将成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最大障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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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敏律师,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系江苏洪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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