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上述规定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近期决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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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孔敏律师擅长房地产与建筑工程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项目并购合同纠纷、房地产联建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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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发布会,称时建锋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详情点击>>
1月13日,时建锋在鲁山县看守所内。在这一案件的审理中,时建锋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判决后,时建锋也表示服判,没有上诉。但在随后的记者采访中,时建锋称自己是替弟弟顶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步入法庭。他被控在担任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期间,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冒充中间人收取1100余万元好处费,涉嫌贪污罪。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48岁的王长林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是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的董事总经理。2002年至2004年,王长林任职银河证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 详情点击>>
2011年1月14日,原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王长林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王长林在庭审现场。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长林在 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过程中,骗取该营业部公款 1100余万元并据为己有。 详情点击>>
3月5日,游客在重庆武隆仙女山景区文强的“双子别墅”前拍照。文强别墅前已挂牌“重庆市公安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详情点击>>
被媒体曝光的文强的“双子别墅”位于仙女山镇石梁子村黄家湾,占地近二十亩。两栋雅黄色的西班牙殖民式别墅位于那片风景区制高点,都是三层楼,外观一致,高高的烟囱显示别墅里都有欧式壁炉,一楼外墙由深黄色的名贵石材造成,周围栽种了不少热带树木;二楼和三楼都有超大露台,正好可以在这个制高点用于眺望连绵起伏的远山。整个别墅区被栅栏包围,朝里望去,花木、凉亭、水榭一应俱全。 详情点击>>
带团导游称,“这些游客来仙女山度假,对文强的别墅尤其感兴趣。其实通往双子别墅的公路并不是进入仙女山景区最便捷的道路,但游客们都非要绕道来观看传闻中3000万的别墅,看了都说超豪华,真腐败。” 详情点击>>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国内外游客赴武隆旅游已达435万人次。带团导游对记者打趣道,如果“双子别墅”成为反腐教育的景点,或许会进一步提升仙女山乃至武隆的游客量!来自深圳某旅行社老总不禁问道:“欧式别墅烟囱的材料够普通人装修一套房子了!可为什么传闻中文强的豪华别墅建在仙女山景区如此显眼的位置?他太张扬啦!”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