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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法制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al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我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设办公厅、法规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住房保障司、城乡规划司、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和人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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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加快发文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核实棚户区底数和2015~2017年改造规划编制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核实棚户区底数,编制2015-2017年改造规划,确保调查摸底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各地要对照已调查摸底并上报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全部纳入调查范围。

企业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禁止拿地  9月26日晚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部151号文)。《通知》规定,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若企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同样禁止拿地。

  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至今已有5个多月。尽管在此期间楼市价格出现一定的反复,但总体来说,新政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却依然不明显。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

住建部原副部长宋春华  在9月4日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2010首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表示,目前国内的房地产调控缺乏总量控制,并建议房地产相关部门尽快开展全国住房普查,通过总量平衡控制让房价合理回归。

  宋春华表示,去年我国土地出让总额达到了1.59亿,同比增长了60%,房价持续攀高,泡沫非常明显。“即使是支柱产业也不能无限地扩张,过度扩张就会脱离实际的需求。”

  宋春华认为,在今年4月份出台房产调控措施后,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他同时表示,政府的调控一直缺少了一个重要的指标,即总量控制。在全国开展住房普查势在必行,弄清房屋空置率,必须摸清底子,到底需要建多少房子。

住建部出新规加强房屋建筑质量监管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清出机制不完善,“重准入、轻监管”等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即日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此次出台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二套房贷以家庭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将拆除取缔  由于国家最近出台的楼市新政没有顾及小产权房,高价商品房面前,部分地区的小产权房交易有所抬头。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再度予以否认,并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新建续建小产权房将拆除取缔。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住建部将严查商品房预售中的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对商品住房预售中存在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知说,房地产市场监管是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维护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务院要求全部停建停售小产权房  日前,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指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六场硬仗,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住建部否认将逐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1月23日,广西住建厅称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按照国内惯例,政策在变动之际往往先以试点的形式出现。而住建部方面则称:“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是瞎说,根本没有那么回事。”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只适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预售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就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29日在其网站上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正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四十一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关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的拆迁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与拆迁补偿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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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敏律师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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