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岚起诉韩磊借贷纠纷案将于5月20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月4日上午,歌手韩磊已派人到通州法院领取了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
此前据媒体报道,原告韩岚2008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韩磊,很是投缘的俩人决定投资合开公司,公司取名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原告以货币出资255万元,占出资比例的51%,韩磊以货币出资245万元,占出资比例49%。
后应韩磊要求,韩岚向韩磊出借245万元并汇至韩磊账户,韩磊将该笔借款汇至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户作为其出资款。公司成立后,直到2013年合开的公司进行清算,经原告多次催要,韩磊仍未偿还原告上述借款。韩岚还对媒体称,除了这笔245万元外,韩磊还有一笔80万元的欠款没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韩磊偿还上述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