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已经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请注册“明城墙”中英文商标,英文商标名为“Face Wall”。
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府部门不能作为商标所有人主体,此次是以南京市旅游协会的名义进行申请注册,分为两个类别:分别是运输和旅游,教育出版和文体活动。目前相关材料已经全部提交。
商标申请(Trademark Application)又称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上来说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来说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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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市已经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请注册“明城墙”中英文商标,英文商标名为“Face Wall”。 南京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政府部门不能作为商标所有人主体,此次是以南京市旅游协会的名义进行申请注册,分为两个类别:分别是运输和旅游,教育出版和文体活动。目前相关材料已经全部提交。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均可从事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等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代理业务。除此之外,律师事务所无需备案即可继续从事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已经从事的商标国际注册、商标行政复议、商标诉讼、商标纠纷调解仲裁等商标代理法律事务。这意味着,律师事务所将全面介入商标代理业务,律师商标法律服务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商标代理律师咨询孔敏律师网法律法规大全商标法法律法规汇编库提供2014年最新《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全文查询及下载,并有专业商标律师提供商标代理人、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组织、商标代理费、商标注册代理费法律咨询服务。 第一条 为维护商标代理秩序,保障委托人及商标代理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第三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第五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第六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第七条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八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十条 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组织执业。 第十一条 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十二条 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罚款: 第十四条 商标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从事商标代理活动或者用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组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处罚。 第十六条 被处罚的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安庆天柱啤酒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将“联想”注册为啤酒商标,获得审批通过。为了夺回商标,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将商评委和第三人安庆天柱啤酒公司诉至法院。12月4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安徽安庆天柱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85年,主要生产“天柱”牌系列啤酒。在2001年4月,该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为其啤酒商品注册“联想”商标。公告期间,联想公司提出异议,但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商评字[2009]第22016号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驳回了联想公司提出的异议。随后,联想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和第三人安庆天柱啤酒公司打起了围绕“联想”商标的行政官司。 因创立于1217年的“少林藥局”未获商标注册,申请复审后又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嵩山少林寺日前将国家商评委告上了法庭。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随着少林功夫知名度的提升,抢注、盗用“少林”商标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对少林(少林寺)无形资产进行系统保护和管理,1998年少林寺投资成立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着手进行“少林”、“少林寺”商标注册。此次涉案商标由汉字“少林藥局”、“始创于公元1217年”和英文“SHAOLIN MEDICINE”组成,其中“少林藥局”是位于中间的四个大字,为显著识别标识。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23日表示,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在对颁布实施27年的商标法进行第三次修订,以简化商标申请程序和申请手续,努力使商标法达到国际水平。 自1979年恢复商标全国统一注册以来,商标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今年6月30号,我国注册商标总量已达67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240万件,双双跃居世界第一位。自2002年开始,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7年位居世界第一。今年上半年,在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全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仍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7%,达到38万件。我国国内企业提出的国际注册申请,已经连续四年居马德里联盟第八位,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我国巳成为世界商标大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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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和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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