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咨询 13645192604

关于“小产权房”的法制新闻
  小产权房(Smallish Right of Property)又称乡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孔敏律师网第一时间报道全球重大法制新闻,提供国内包括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工商局等在内的政法部门联系方式法律法规法律词典的查询。孔敏律师从业多年,积累了大量公司与投资成功案例金融证券保险成功案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成功案例一般民事纠纷成功案例劳动人事成功案例医疗纠纷成功案例人生损害赔偿成功案例婚姻家庭纠纷成功案例国际法律纠纷成功案例孔敏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宗旨,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提供高效全面的法律咨询法律指南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

28省小产权房处置方案即将出台  3月10日,参加全国两会的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人民大会堂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8省小产权房处置方案即将出台。

  针对公众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姜大明称,小产权房目前出现了反弹乱象。“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及时发出通知,现在叫做‘刹风治乱’,就是要规范现在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的现象。”姜大明透露,目前28个省(区、市)已拿出工作方案,这段时间主要针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拆除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问责一批”。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在对各地小产权房的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在这个基础上再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具有如下六大风险:

小产权房  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公众关注的话题,同时也是困扰决策层已久的问题。针对外界议论的小产权房可能会趁当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合法转正”,国土部官员近日明确表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借此次确权而合法化,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不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一般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另一种是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已达60多亿平方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10年来的开发总量。因为缺乏官方权威统计,这个数字未必准确,但其折射出的现实问题着实令人忐忑。

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将拆除取缔  由于国家最近出台的楼市新政没有顾及小产权房,高价商品房面前,部分地区的小产权房交易有所抬头。针对目前市场上流传的“‘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赵晖再度予以否认,并明确表示小产权房将不会合法化,新建续建小产权房将拆除取缔。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国务院要求全部停建停售小产权房  日前,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指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六场硬仗,重点清理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中央党校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省部级研讨班上说称我国目前的一些重大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相当一部分都直接或间接与土地管理制度有关,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逐渐逼近了重大变革的临界点,需要统筹考虑加快推进。

  以下为徐绍史的发言稿:

  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这个两难命题,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土地管理需要我们把“前门”开得大大的,“后门”堵得严严的,对违法违规问题绝不手软。

  当前,城市与农村争地、工业与农业争地、燃料与粮食争地、住房与庄稼争地;矿产资源消费快于生产、生产快于勘查,国内供需失衡,对外依存度攀升。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这个两难命题,历史性地摆在我们面前。国土资源部要把“前门”开得大大的,把地用好、把矿用好,支持发展,改善民生,服务社会;把“后门”堵得严严的,对违法违规问题绝不手软,坚决查处。同时,我们还感到有四个重大问题需要跟大家一起研究探讨。

城市闲置土地  9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 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促进尽快利用。

  通知强调,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住宅70年大限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总计49个新增法条赫然在列。

   在此之前,这份文件已经经过了国土资源部各司局的讨论。

  然而,这却是一份充满了“谨慎”与“保守”的“征求意见稿”。49条新规当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其预留操作空间的用意明显,而被视作小产权房生存空间的宅基地转让范围,也被严格限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向城镇居民转让仍无可能。

孔敏律师简介

孔敏律师孔敏律师系中共党员,现为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001071211396。孔敏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代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购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南京及周边地区的法律调查律师异地协作。孔敏律师执业多年来受到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孔敏律师详细介绍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 案件代理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孔敏律师提供律师咨询及案件代理服务,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案情反映,降低诉讼成本。

法律咨询电话:136 4519 2604
法律咨询信箱:kongminlawyer@gmail.com
律师在线咨询,孔敏律师在线解答
律师见面咨询: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28号地铁大厦19楼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详见南京孔敏律师联系方式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简介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和南京设有分所。锦天城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上海的全国性律师事务所。锦天城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的手段积极进取地解决问题。  了解更多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孔敏律师业务领域

孔敏精于公司法、建筑工程、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领域,长期以来为各类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孔敏律师在合同起草与审查、股权结构设计与转让、商业谈 判、危机公关等方面具备十分纯熟的经验;在建筑工程方面,孔敏律师提供工程风险预防法律服务,提前参与招投标设计,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同时,孔敏律师也 擅长企业资产重组与并购等商法领域的法律事务,在经济类的诉讼、仲裁方面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更多南京律师法律服务

孔敏律师顾问单位

孔敏律师收费标准

孔敏律师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进行收费。

不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收费标准
涉及财产关系案件收费标准
法律咨询计时收费标准
定额收费标准
比例收费标准

部分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孔敏律师直接面谈。  了解更多孔敏律师收费标准

孔敏律师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查询法律知识浏览以及政法部门查询。南京孔敏律师及南京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律师离婚律师房地产律师刑事律师建设工程律师医疗事故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律师在线解答律师在线咨询就上孔敏律师网。

南京律师
苏ICP备09024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