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原安徽省巢湖市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光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周光全,男,汉族,1947年7月生,安徽无为人,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72年9月参加工作,干部代表。历任无为县五洲中学教师、五洲公社秘书,红旗公社团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虹桥区委副书记,白茆区委副书记、六洲公社书记、革委会主任、区革委会主任,无为县委常委、白茆区委书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1994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安徽巢湖行署专员、巢湖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省十届常委、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2008年1月任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2008年6月因因严重违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周光全请辞人大代表,并免去周光全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2008年10月1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