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法院称,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不予采纳。
9月26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中,北京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随后李某某家属提出上诉,并更换律师。